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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邮政管理局获悉,我市印发《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公共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将完善城中村快递网点,包括设置数量、面积、地点等,进一步增强公共设施便利性,惠及更多居民群众。
《暂行规定》明确,城中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时,应配置4个快递网点,每个网点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50平方米,应位于一层沿街店面,宜独立占地,室外场地宜满足车辆进出需求等技术标准。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厦门市邮政设施专项规划》《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配建社区快递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设计标准》《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配建邮政支局设计标准》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法制支撑、规划保障、市场配置和政府引导共同发挥作用的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据悉,目前我市城中村共涉及774个自然村,建设用地面积6810.05公顷,常住人口210.44万人,约占全市人口的40%。
此次《暂行规定》的印发,是我市在推进现代化治理和用地审批管理中进一步落实快递网点建设的具体举措,对完善全市快递末端网点布局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