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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通知,《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正式印发,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细则》明确,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申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申报和网络申报。现场申报时,应当提供来蓉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及居住地住址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居(村)委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办理,在“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录入来蓉人员基本信息。
网络申报时,应当登录“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通过“居住登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审核通过,申报信息进入“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后生效。
申报人可以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居住登记信息。需要纸质凭证的,可在居住登记满90日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打印居住登记回执。
另外,《细则》明确,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经申请,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可以当场发放居住证。
相关条件包括:(一)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是指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居住证自签发、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在蓉居住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住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