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新闻记者 冯超
(资料图)
“在武汉吃过这一家柴火鸡的姐妹们,可以去看看自己有没有被偷拍!”近日,一网名为“赶着去写作业”的作者在“小红书”app上发布一则曝光贴,“太恐怖了!翻阅商家抖音号,全是偷拍女食客用餐时的大特写。”曝光贴一经发布,引来网友吐槽,一部分去吃过的女食客表示有同样的遭遇,看到后非常气愤。
网友曝光该店抖音账号
网友吐槽
5月12日,长江云新闻记者尝试向涉事门店“醉旺柴火鸡(南湖新城总店)”了解情况,但对方没有回应。目前,长江云新闻记者浏览该涉事账号时发现,其相关“偷拍”作品均已下架,该账号也被设置为“私密账号”。
律师:未经他人同意拍摄发布算侵权!
长江云新闻记者翻阅多家餐饮店主自媒体号时发现,其视频里出镜的人物身份大多为厨师、服务员或者探店博主,偶尔也会出现店主采访食客的视频。那么未经他人同意的“偷拍”,从法律上来说,算侵权吗?
湖北正尺律师事务所律师项鸣宇告诉长江云新闻记者,该涉事商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肖像权问题很好理解,视频既非纪录片等艺术创作、也非新闻报道,而是作为一种商业宣传,其目的并非为了公共利益,纯属为了给自己做广告,带来更大的销量,从常识上就能得出判断。”项鸣宇表示,除了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的5种情形外,使用他人肖像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因为这个法条是封闭性列举,没有其他‘兜底’。”
“我们还可以注意另一个可能忽视的问题,即隐私权。”项鸣宇介绍,不是每个人就餐的样子都希望被别人看到,尤其是吃火锅等辛辣的食物时,面部表情容易变得夸张,往往被视为一种“丑态”,可以作为隐私权内容加以保护。何为隐私?项鸣宇解释,当事人只预知自己吃饭的样子在有限的餐馆空间内被看到,并不能预知在无限的网络空间内被看到,此时可视为准隐私空间,应予以一定的保护。
出入公共场合
如何保障自己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项鸣宇认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第一时间联系账号本身和所在平台要求下架、删改。科技和互联网的进步,造成人人都是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这就提醒我们平时在外多注意自己的言行,发现侵犯自身或他人权益的拍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要求删除,直至报警。